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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际会计资讯(二)

【作者: | 编辑:曾雪云 | 发布日期:2022-11-29 】

一、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在第27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发布重要公告

11月8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SSB)在埃及沙姆沙伊赫召开的第27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以下简称COP27)上发布公告表示,ISSB将持续关注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进一步积极采取行动,帮助各个国家和地区就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的实施做好准备。公告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ISSB正在与欧盟委员会(the European Commission)和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合作,以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尽快商定一个框架,最大限度地提高准则的互操作性,并在关键的气候披露标准方面保持一致。在此过程中,ISSB也将坚持与各个国家和地区保持联系,并定期与国际证监会组织进行磋商,为其认可ISSB拟发布的准则做准备。

二是碳排放披露项目平台(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以下简称CDP)已决定将把《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以下简称IFRS S2)要求纳入其全球环境信息披露体系。这意味着CDP的使用者将在2024年的披露周期中披露符合IFRS S2披露要求的信息。CDP的决定代表其支持尽早采用IFRS S2披露要求,并希望通过统一的要求减轻主体的报告负担。同时,CDP的决定将有利于推动气候数据指导委员会(the Climate Data Steering Committee)达成净零公共事业(NZDPU)目标,以实现核心气候数据的数字化。

ISSB还指出,本公告内容具有里程碑意义,代表ISSB的工作重心将由基础性发展转向为准则实施做准备。2023年,ISSB计划尽早发布《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IFRS S2最终准则。

二、CDP将IFRS S2纳入其全球环境信息披露体系

11月8日,CDP宣布将IFRS S2纳入CDP全球环境信息披露体系。

2022年,占全球市值一半的18,700家企业通过CDP披露了环境信息。CDP吸纳IFRS S2有利于加快ISSB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在全球的应用。对投资者而言,这一决策将提高企业披露气候相关信息的一致性;对实体企业而言,这一决策将通过统一CDP与ISSB标准而减轻披露负担。

在COP27金融主题日之前,CDP联合ISSB宣布这一消息是向全球市场发出明确信号,代表CDP和ISSB共同响应对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有效性、一致性的市场需求。CDP表示,把IFRS S2纳入CDP全球环境信息披露体系是向资本市场实施全球基准迈出的重要一步,CDP将始终致力于为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一致、全面、跨地区可比的企业环境相关信息,并积极减轻企业的披露负担。此外,CDP将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 Foundation,以下简称基金会)提供使用其准则披露的气候相关信息,以跟踪准则的采纳和实施情况,进而推动准则的持续完善。

三、尼日利亚财务报告委员会宣布将采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

11月10日,尼日利亚财务报告委员会(the Financial Reporting Council of Nigeria)在COP27上表示,尼日利亚将采用ISSB计划于2023年发布的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

在尼日利亚财务报告委员会宣布此消息时,ISSB成员正在COP27上与合作伙伴讨论如何为新兴经济体提供准则实施和能力建设支持,以便让所有利益相关方都能受益于有效披露。尼日利亚财政、预算和国家规划部作为基金会能力建设合作伙伴框架的初始合作伙伴,将为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有效实施而不懈努力。

四、欧洲议会通过《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

11月10日,欧洲议会(the European Parliament)通过了2021年4月欧盟委员会建议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以下简称CSRD)。CSRD以525票赞成、60票反对和28票弃权获得通过。CSRD要求企业定期披露影响社会和环境的有关信息,从而督促企业对公众更加地负责。根据欧洲议会的公报,欧洲理事会(the European Council)预计将于2022年11月28日通过该提案。此外,该指令计划最迟将于明年年初生效。

五、商誉及其减值项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投票决议维持仅减值的商誉会计处理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ASB)在2022年11月例会上,投票决议维持仅减值的商誉会计处理方法。该暂时性决议基于2014年开展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实施后审议、2020年发布的《企业合并——披露、商誉及其减值(讨论稿)》所收到的反馈意见以及相关研究,IASB认为缺乏强有力的证据证明重新引入商誉摊销模式优于现行仅减值模式,因此决议维持现行商誉仅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来源: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