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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引资风波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日期:2020-03-31 】

在本次MBA《财务管理》线上课程中,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曾雪云教授为大家讲述了大唐电信引资风波的商业案例。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唐电信)属于央企,是电信行业内的领先企业,于199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198)。大唐微电子是大唐电信的控股子公司,前身为原邮电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集成电路设计中心,于2001年改制成为企业,大唐微电子作为国内经营集成电路及智能卡的重点企业,具有巨大的价值增值前景。

华平投资是全球领先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总部位于纽约,成立于1966年,其与大唐电信两者的合作正是源于华平投资看好大唐微电子的资产价值,而大唐电信则希望借助华平投资赴美去打造海外资本平台。两者于2004年6月签署了一项战略合作计划,由华平投资提供7000万美元的资金支持大唐微电子在美国运作上市。为了达成产权交易,大唐电信让其在香港的子公司“大唐香港”持有新注册公司“大唐控股”100%的股权。大唐控股设立在英属的“避税天堂”维尔京群岛。华平投资则在境外设立8家子公司用于与大唐控股进行资本交易。

第一回合的投资协议中,在大唐电信完成对大唐控股的资产注入与股权转让交易后,大唐微电子就有了大唐电信、大唐控股、西安电信、公安部某科研所、华平中国这五个股东(分别持股48.29%、31.71%、10%、5%、5%),且规定大唐控股有权提名和选举2名大唐微电子的董事并有权委托大唐微电子董事长。至此,大唐电信仍然直接和间接持有大唐微电子90%的股权。

第二回合的投资协议发生在大唐控股和华平投资之间。协议约定大唐控股分别于2004年7月和2005年7月之前向华平投资旗下8家子公司分别发行2843万美元的A类可转换债券和7000万美元的B类可转换债券,且规定在B类可转换债券发行和交付后,所有A类可转换债券视为已交还注销并换取本金相同的B类可转换债券;同时,大唐控股承诺债券的持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A类可转换债券转换为大唐控股38.64%的股权;并且,由大唐香港为大唐控股提供担保并将所持大唐控股100%的股权抵押给华平投资旗下的亚洲子公司。

2004年7月A类可转换债券如期发行,但2005年7月大唐控股没能如期发行B类可转换债券。这意味着违反了当时双方签订的合约。同时,大唐电信与大唐微电子之间存在大额资金占用,这对于华平投资这家美国公司来说意味着侵犯了债权人利益。于是,华平投资将大唐控股诉诸法律,要求其母公司大唐香港承担违约责任。至此,大唐电信的“黑天鹅事件”发生。

这一事件的结果、两家公司合作失败背后的原因,以及大唐电信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将在本次视频讲解中由曾雪云教授带同学们进行深入探讨。